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关于发布《办税事项“最多跑一次”清单》的公告
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关于发布《办税事项“最多跑一次”清单》的公告
为更好的将“学党史办实事”落到实处,使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10大类100项举措保质保量完成,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推进兰州新区办税缴费便利化,优化税收营商环境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<办税事项“最多跑一次”清单>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),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《办税事项“最多跑一次”清单(第二批)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,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《办税事项“最多跑一次”清单》现予以发布,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:
一、办税事项“最多跑一次”,是指纳税人办理《清单》范围内事项,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,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。纳税人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,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资料和进行实名办税的,不适用“最多跑一次”。
二、对《清单》所列的办税事项,兰州新区税务局要依托电子税务局,在实名办税的基础上,可通过邮寄配送等方式,实现《清单》所列事项的“最多跑一次”。
三、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官方网站(http:/www.gstax.gov.cn)查阅“最多跑一次”办税事项报送资料、办理条件、办理时限、办理方式及流程等办税指南相关内容。
四、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《清单》范围,在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。
五、本公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
![]()
兰州新区税务局办税事项“最多跑一次”清单.xlsx
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
2021年10月11日